关于开展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计划申报的通知-天生赢家凯发k8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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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计划申报的通知-天生赢家凯发k8国际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1日 信息来源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浏览量:17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积极推行工学结合模式,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根据院政〔2020〕25号文件精神,现就专业教师实践(挂职)锻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教师实践(挂职)锻炼对象为学院在职专兼任专业教师(包括人事代理教师)。

二、专业教师实践培训基地建设与专业教师实践(挂职)锻炼选派工作按照(院政〔2020〕25号)文件之规定执行。实践锻炼选派计划申报时间段包括2020年暑假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三、有关要求

1.请各系高度重视专业教师实践(挂职)锻炼工作,切实做好实践培训基地建设和实践(挂职)锻炼选派及管理工作,对教师实践(挂职)锻炼期间所形成的资料要妥善保管,建档留存。

2.《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计划表》(附件1)、《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以及实践培训基地建设协议复印件请以各系为单位于7月8日前报送人事警务处。

3.经人事警务处批复实践(挂职)锻炼计划后,各系方可安排专业教师开实践(挂职)锻炼。锻炼结束返校后,请各系于开学后15日内将《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鉴定表》(附件3)、《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考勤表》(附件4)交人事警务处备案,并提前做好复印、建档留存工作。《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期中检查记录表》(附件5)、《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工作周志》(附件6)由各系建档留存。

相关附件请在学院内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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