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第二届第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办法-天生赢家凯发k8国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23浏览次数:30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广大教职工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的具体表现,是进一步促进学院的内部管理和学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办好学院的重要途径。为认真、仔细、务实的做好提案工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及《安徽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实际,特制定学院第二届第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办法:

一、提案的范围

凡属本院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均可列为提案:

1.对涉及学院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提出具体建设性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院发展规划、制度建设、党政管理方面提出建议和方案;

3.有关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议、教育质量方面提出建议和方案;

4.有关工资分配、生活福利、基建、后勤、财务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方案;

5.有关人事制度、民主管理与监督方面提出建议和方案;

6.有关校园文化建议和综合治理方面提出建议和方案;

7.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的时间

1.代表提出提案的起止时间为:自20141162014127止。超过规定截止时间收到的提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不列入提案处理程序;

2.提案人在撰写提案时,需填写大会秘书组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书写清楚,提案一式二份;

3.提案人必须是本届教代会的代表,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但代表和非代表均可作为附议人。

三、提案的审查和立案

提案人将填好的提案交各所属代表团团长或联系人,由各代表团团长对提案进行初审,经初审后筛选报送院提案工作组。

提案工作组收到提案后,及时进行分类、归纳、统计、分析,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提案予以合并,便于集中处理、答复。在大会期间完成对提案的审查工作,审查同意后立案。重大提案和确需教代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均应列为大会议题。

四、提案的处理

经审查确定立案的提案,送有关院领导审阅,明确承办单位和部门。承办单位和部门接到提案后,依据提案的内容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积极加以落实,不能落实的要说明原因。提案工作组将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案办结后送达提案人手中。提案人可将提案处理单复印留存一份,把处理结果转告各附议人,同时收集附议人对提案答复的满意度。并将反馈意见通过部门工会送交院工会归档。在下一次教代会上将集中报告提案办理情况。

五、具体要求

1.代表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提案,提案要实事求是、一事一案。

2.代表在提出提案的时候,要注意避免发生下列问题:

1)不属于本院或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2)没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问题;

3)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4)不符合现实.情况、缺乏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意见;

5)院领导和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

3.每一提案至少应有三人提出,姓名栏要求书写工整,并需亲自签名,代签无效。

4.第十、十一代表团每个部门提交的提案规定不少于1件,其他各代表团提交的提案规定不少于3件。

5.大会结束后,我们将对立案的提案进行评比,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奖提案的提案人及附议人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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