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7级高职(专科)新生已报到入学,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办学条件,经研究决定,初步同意2017级陈葳等189名学生提出的转专业申请。现对陈葳等189名学生的专业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通过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院监察审计处或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任老师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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