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教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根据学院教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对我院2015年以来立项的各类到期教科研项目进行了结项验收,经过学院初审、专家评审和学术委员会评议,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至3月15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正式书面材料向学院监察审计处或教务处(科研处)反映。受理电话:0551-62233329,62233319。
特此公示。
附件: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各类教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结果一览表.xlsx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