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3级新生已报到入学,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办学条件,经研究决定,初步同意张泽军等331名学生提出的转专业申请,现对专业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通过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院监察审计处或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周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233329 0551-62233312
教务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