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开展2022年“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先进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激发学院党员干部职工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增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用好用活用实“学习强国”,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和政治能力,用浓厚的学习氛围和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拟在学院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先进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院属各单位、各部门注册“学习强国”并实名认证的各级党组织和教职员工等。
二、评选类型
由省司法厅政治部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进行通报表扬。
三、表扬条件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先进集体评选条件:重视程度高,组织有力,全员注册,成效显著;人均积分、参与率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排名靠前。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利用平台主动加强学习,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学习积分在学院范围内排名靠前。
四、名额分配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先进集体5个。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先进个人6名。
五、相关要求
学习积分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习强国”平台管理员在2022年9月29日下午3:00前,报本组织2022年度所有应参学人员学习积分截图,组织宣传处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平台后台数据和各党组总支、直属党支部管理员报送的数据,从高分到低分评选出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6名。逾期未报送数据,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系人:马静宜, 电话:62233359。
组织宣传处
2022年9月27日